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18
来源:
作者:
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切实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 “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 工作安排,在进行了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建筑业企业资质核 查的基础上,决定开展2019年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建筑业 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核查采用“定向随机抽查”方式, 以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和监管一体化平台为基础,将一体化平台
中注册地址在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并且以市级行政许可资质为 主的建筑类施工企业建立检查企业名录库(以2019年9月25日 前在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和监管一体化平台注册的时间为止), 按总量不少于15%、总数不少于15家的数量进行抽查。
二、核查时间
各建筑业企业应对照核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准备相关资料备 查,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将于2019年10月起组织开展本次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
三、核查内容
1. 工商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等是否有效,企业实际情况与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 平台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2. 企业主要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是否有效及专业人数是否 满足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要求;
3. 企业净资产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要 求;
4. 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 有关施工业务的文档建立情况。
5. 企业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社会保险花名册。
四、核查结果的运用
1. 合格结论
被核查企业提供资料真实有效且能够满足抽查资质标准相 关指标要求,市场行为方面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核查结论为合格。
2. 不合格结论
存在以下问题之一,核查结论为不合格,限期整改:
(1)企业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 159号)要求;
(2 )企业主要人员未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社会保险花名 册;
(3) 企业净资产不满足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
(4) 未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期限为三个月,到期后,建筑企业仍未达到资质标准的, 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将报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撤 回其资质。
五、有关要求
1.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本次核查随机抽取核查对象、 随机选派核查人员,采取查阅原件资料方式进行。对核查结果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公示。
2. 企业应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按照核查要求提供企业相关 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核查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
守核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轻车简从,公平、公正执 法。
4. 现场核查时间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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