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法规成就绿色建筑
发布时间: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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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一座建筑是不是绿色建筑、是否节能环保,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需要有一定的标准来判定。目前,国家针对绿色建筑发展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标准,然而这些政策标准是否能全面准确的判定绿色建筑,各个环节是否完善,需要我们深入探讨。
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为此,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在中国的发展。然而,我国城乡建设增长方式仍然粗放,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能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绿色建筑发展依然面临种种困难。
在国家颁布的相关政策标准中,对绿色建筑任务目标、各个环节需达到的参数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众多问题:一些开发商为了达到绿色建筑评级要求,弄虚作假;还有一些在实际运营中,管理不当,使得绿色建筑不再“绿色”。众多违规操作,使得绿色建筑标准权威性受到挑战。
标准下的“隐形杀手”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对绿色建筑的定义为: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标准》中确定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寿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绿色建筑根据达到的项目数来划分等级。
《标准》对绿色建筑等级划分的十分详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开发商为获得更高的评级,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开发商在建造建筑时,为了达到评价等级中的项目数量,在建筑中增加了一些没有必要的项目,例如某建筑本不涉及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技术,但是却在建造时加入了这一项,以此来达到或者获得更高的评价等级,然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这一技术没有或者很少使用,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违背了绿色建筑的初衷。
2012年5月6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通过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健全标准规范及评价标识体系、推进相关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等多种手段,到2020年,使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同时《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要将建筑能耗水平提高至接近或者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并引导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优先发展绿色建筑,力争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目前,我国每年新建和在建的项目超过30亿平方米,要把每一项工程建筑、建筑群、城市群建设好,必须要有好的整体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同时要有好的政策保障。《意见》的发布,正是保障目标实现的政策,对于《意见》提出的目标,相信完全可以达到,但是,我们不能光看表面,还更要注重质量,关注所建建筑在建设完成初期或在其全寿命期内是否是绿色建筑。
中国工程院院士江亿曾多次对“伪绿色建筑”提出批评。他表示,我国许多运用大量节能技术的建筑不仅不节能,能耗反而高出平均水平。他提出,建筑节能市场存在一大误区:采用节能技术就一定会节能,而事实上,不同的使用模式要求不同的建筑技术。节能楼不节能可能是由于运营维护不当导致,而且实际上,运营管理不当在我国绿色建筑中普遍存在。据相关人士透露,我国通过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中只有6%真正实现了绿色运营,问题相当严重。
这些违规现象,就像“隐形杀手”隐藏在标准之下,在不经意间“残害”标准的公平性与权威性,也影响着中国绿色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多项政策护航绿色建筑
国家自引入绿色建筑这一概念之时,相关法规政策就已经开始为绿色建筑标准奠定基础。初步确立法规标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和实施为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等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相继发布,建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正式启动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结束了我国依赖国外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评价的历史。
2005年起,住建部联合有关部委每年召开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交流、展示国内外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最新成果、发展趋势和成功案例,研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政策措施、评价体系和检测标识,分享国际国内发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新经验,促进我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深入开展。大会已成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传播交流新技术、新产品、新经验,加强国际合作的宣传、交流和示范的平台。
这次《意见》的发布,将为中国的绿色建筑发展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可以说,它为中国绿色建筑市场发展指明了方向。
有了政策标准的保障,面对绿色建筑市场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需要做的,是找出问题的根结所在,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标准,让违规操作“现形”,暴露在“法眼”之下,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首先,相关部委要继续完善相关的政策标准,体现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的内容,对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做出补充要求,增加奖惩条文。要加大强制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力度。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政府投资建筑应要求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挥政府示范作用,增强绿色建筑的社会影响力,起到更好的引领作用。
此外,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完善各种财政税收刺激政策已经刻不容缓。各地方政府也应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完善绿色建筑地方标准体系,建立适合各地特点的标准。
除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节能服务公司也应该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监督在绿色建筑市场中出现的违规或者不符合相关建设标准的行为,确保绿色建筑符合绿色标准,推动绿色建筑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虽然绿色建筑市场中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不足,但是阻碍不了其向前发展的大趋势。绿色建筑市场发展过程中,政策标准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保障绿色建筑市场可以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未来,我们希望相关标准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让绿色法规成就绿色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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